印度尼西亚政府依据2011年第34号政府条例第70条关于反倾销手段、补偿手段和贸易保障手段的规定,计划对来自全球的瓷砖和陶瓷商品推行新法规,以征收新的保护性进口关税。该法规自2021年11月18日起生效。依据新法规,将来12个月(2021年11月至2022年十月),出口瓷砖和陶瓷商品至印尼的出口商,须向印尼政府缴纳17%的保护性进口关税;第二年(2022年11月至2023年十月)和第三年(2023年11月至2024年十月)的保护性进口关税分别降低至15%和13%。
印度尼西亚政府依据2011年第34号政府条例第70条关于反倾销手段、补偿手段和贸易保障手段的规定,计划对来自全球的瓷砖和陶瓷商品推行新法规,以征收新的保护性进口关税。该法规自2021年11月18日起生效。依据新法规,将来12个月(2021年11月至2022年十月),出口瓷砖和陶瓷商品至印尼的出口商,须向印尼政府缴纳17%的保护性进口关税;第二年(2022年11月至2023年十月)和第三年(2023年11月至2024年十月)的保护性进口关税分别降低至15%和13%。